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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缠足起源于哪个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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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

妇女缠足起源于哪个朝代1

1、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

2、根据高洪兴《缠足史》考证众多史料证明,缠足起源于北宋,缠足风俗兴起于南宋。

3、缠足始于五代之说,源自南唐李后主的舞女窅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

4、缠足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

5、是用布将女性双脚紧紧缠裹,使之畸形变小。

6、一般女性从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7、缠足开始的时间有夏禹、商代、春秋战国、隋、五代、宋等多种说法。

8、学者高洪兴专业著作《缠足史》考证,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

9、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

10、明清时期缠足进入鼎盛期。

11、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

12、清朝被推翻后,孙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缠足。

妇女缠足起源于哪个朝代
  

女子裹足原来是他发明的

史书记载,南唐后主李煜的宠妃窅娘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裹小脚的女人。五代时期,南唐的最后一位国主李煜能诗文,喜音乐,善书画,尤以感伤词闻名,史称李后主。

李煜才气横溢却不善治国,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亡国之君。当时在群雄逐鹿的严峻形势下,他荒疏政事,一味沉溺于声色之乐,别出心裁,怪招不断。

他专门搭造了一座金饰莲花高台,让窅娘用布带将脚缠成月牙状在莲花台上轻歌曼舞。唐缟诗句“莲中花更好,云里月常新”描述的就是这一场景。

在后世的书籍中,窅娘经常以小脚的形象出现。窅娘的这一风流之举对后世影响很大,脚小为美渐成时尚,许多女子争相效仿,一时也顾不了疼不疼、苦不苦。

因为窅娘曾裹着月牙小脚在金色的莲花台上起舞,荷叶刚出水未展开时又状如月牙儿,故后世人常将女子的小脚称为“金莲”。

我国女子裹足陋习滥觞于南唐,在宋代则初成风气。当时,小脚开始成为女子美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女子身上一个极其隐秘的部位。

金元时期,裹足之风日甚一日。上至官宦书香门第,下至平民百姓家庭,所有女子皆须裹足,少有例外,连妓女也以裹小脚为美。

明代沿袭了这一风气,只有极个别的农家女子出于劳作需要坚不裹足,因此惹人耻笑。到了清代,裹足也是有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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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裹足的.害处是不言自明的。

一是它损伤了女子的健康肢体,可以说给女子造成了终生残疾。站立不稳,行动不便。

二是女子的人格尊严受到了极大摧残。强令女子裹足实际上是把妇女当成了任凭宰割的牛羊。

三是它无情地剥夺了妇女劳动、运动和其他社会活动的权利,使社会变成了一个极不平衡的畸形社会,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历史的悲哀。

妇女缠足起源于哪个朝代2

宋人张邦基在《墨庄漫录》中写道“妇人之缠足,起于近世,前世书传,皆无所自,……惟《道山新闻》李后主宫嫔官娘纤丽善舞,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做新月状,素袜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

张邦基提到缠足起于近世,根据《墨庄漫录》书中记载的内容来看,可以肯定他是两宋之交的人,书成于南宋绍兴十八年(年)以后。

此书目前被认为是谈到“缠足”一词最早的记载。在此之前古代的文献中都没有明确提到缠足,由此可见这是缠足作为一种特有的文化现象第一次出现于文献记载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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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后主之眘娘是最早见于记录的缠足者,学者兼藏书家周密也有提及,依据《道山新闻》记载“官娘纤丽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组带環格,莲中作五色瑞云。令窗娘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

素袜舞云中曲,有凌云之态……是人皆效之以弓纤为妙,益亦有所自也。”“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证明缠足正式形成于五代的这一说法的成立。

因此持缠足形成于五代说的人最多,影响力也最大。主要依据就是五代南唐李后主嫔妃育娘用布帛缠足的史实。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育娘的缠足与宋代以后的缠足风俗,并不是一脉相承,缠足的方式方法、目的意义上也都不尽相同,但是五代的布帛缠足起舞对当时的社会风俗却带来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对缠足风俗在后代特别是缠足之风在宋代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铺塾作用。

正是由五代开始,中国古代妇女被牢牢的束缚上缠足的枷锁。并随着历史发展进入宋代,特别是伴随着宋明理学确立为主导思想之后,缠足之风在宋代广泛发展。

历史进入宋代,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程朱理学逐渐被统治者所接纳成为社会上的主导思想。

缠足这一中国古代女性所特有的历史文化现象也随着宋代的社会变化而逐渐在女性生活中由最初一种孤立的个体现象逐渐形成,并最终发展成为一种十分普遍的甚至是全社会女性所特有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由此成为中国古代妇女的标志性符号。

同时宋代女性缠足作为一种全社会的文化现象刚刚出现,尚且处于形成期因此其发展历程具有明显的渐进性、阶级性和不规范性。

宋代缠足具有明显的渐进性。缠足作为妇女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由孤立向普遍发展正是随着两宋历史的长期发展而逐渐形成的。

北宋初年,妇女缠足现象在社会中尚且不占主导地位,见诸史料的记载也比较少见。直至宋熙宁、元丰年间女子缠足在社会中并未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文化现象出现。

《南村缀耕录》中就有这样的记载,缠足在“熙宁、元丰之间,为之者犹少。”“据此可以清晰的看出此时社会上已经出现了缠足之人,只是数量上并不占多数,更没有将缠足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文化习俗。

宋徽宗宣和年间,缠足之风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发展。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缠足人数有了增加,有关女性缠足的具体记载从数量上有了一定程度的增加,记载的详尽程度上也有了明显的提高。另一方面当时社会上出现了专门供缠足女性所穿的缠足鞋。

《枫窗小牍》曾清晰的记载了宣和以后,北宋首都作京城中女性闺阁中屡见不鲜的“花靴弓履”。其中对于这种女性的花鞋具有明确的记载,“宣和末妇人鞋底尖,以二色合成,名错到底”。“错到底”经证实就是宋代的弓鞋。

这种弓鞋的出现应该说一定程度上佐证了缠足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己经在宋代的闺阁中存在。

南宋吋期,伴随着经济重心和政治统治的南移,缠足有了进一步发展,特别是江南地区更是如此。

宋人洪迈曾在撰写《夷坚志》中详尽的'记载了“我以平生洗头洗足分外用水,及费缠帛履抹之累,阴府积移水五大瓷,今日饮之。”这就足以证明南宋妇女缠足己经较为普遍。

另外考古学方面也通过实物的出土从另一个角度有效的证明了缠足已经成为南宋时期妇女的一种普遍现象。

在南宋墓中出土的的女鞋也远远小于正常女性鞋子的尺码,年在福州发掘的南宋贵妇黄升墓中,出土六双女鞋,长度在—厘米,宽度在—厘米,并且墓主的脚上还有裹脚布带。

据此可以推断出南宋女性已经确定缠足无疑,另一方面更可以证明南宋时期缠足人数在数量上较以前相比有了明显的增多。

缠足作为一种全社会女性的文化符号已经渐渐的由北宋初年的孤立现象发展成为了南宋时期的普遍现象。

宋代缠足还具有明显的阶级性。缠足在两宋时期不仅仅是一种文化现象,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缠足成为了当时划分社会阶级层次的一种界限。

宋代缠足尽管相比之前有了一定程度上的发展,但缠足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仍然仅仅局限于部分社会阶层,仍有大部分人特别是社会底层的贫民女性由于处于复杂而艰辛的生产劳动之中,仍然处于未缠足的状态之中。

徐积有《咏蔡家妇》“手自植松柏,身亦委尘泥,但知勒四支,不知裹两足。”从诗中可以清楚的看出此时作为社会下层的普通家庭劳动妇女是不缠足的。

元代作家白庭曾经提到南宋末年程顿的六代孙程准家的妇女至元代仍不缠足。

由此可见缠足的阶层多为上层社会,特别是身处宫闱中的女性由于他们不视生产,故此缠足现象十分普及。

像《宋史五行志》中就明确提到“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名快上马”这也就清楚的表明宫中女子已经缠足。

此外,宫样、官样儿等词也成为社会上的流行词汇不断出现,可见缠足在宫中、官僚贵族阶层中广为流传。

除此之外,妓女也是两宋时期缠足的一部分效仿者。由于妓女也不参加日常的生产劳动,再加之中国古代特有的审美观念导致了妓女也成为了缠足这种文化现象的追捧者。

明代胡应麟记载了此时“行都妓女皆穿窄袜,宫鞋如良人。”由此可见由于缠足带给妇女的种种生产生活上的不便导致了缠足这种现象具有明显的阶级性,甚至成为区分贫富的等级符号。

此外缠足在宋代也具有一定的不规范性。这种不规范体现在缠足尺寸的不规范和缠足形状的不规范。

宋代时的缠足与后代惯常所提到的三寸金莲的标准相比,无论在尺寸上和形状上都没有那么严格的要求。前面提到的宋代黄升墓出土的六双女鞋,长度在一寸之间,从尺寸上显然无法和“三寸”金莲相比,甚至在长度上要远远大于三寸。

从形状上看,无论是当时提到的“错到底还是“快上马”,此时缠足在形状上要求也都仅仅是只注重脚的纤直,没有涉及到弓弯的部分。由此可见作为缠足形成期的中间阶段宋代的缠足仍然具有一定的不规范性。

此外宋代文学中也出现了反映缠足现象的作品。宋代诗人苏东坡的《菩萨蛮》是第一首专咏缠足的诗词,“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相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文学作品具有反映一定时期社会现象的功用,缠足诗词的出现说明当时缠足作为一种社会习俗己经逐渐形成,并且得到文人群体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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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进入元代,随着蒙古游牧民族的入主中原,随着草原文化与中原农耕文明的激烈碰撞与融合。缠足这种文化现象不仅没有停止发展的脚步,而且在宋代原有的基础上有了一定程度上的整体发展。

元代缠足进一步发展,并由此逐渐形成为一种全社会习俗。由蒙古人建立的元朝属于游牧民族,草原文化的独特性质决定了他们本身是不缠足的。

但“野蛮的征服者总是被那些他们所征服的民族的较高文明所征服”,即便是缠足这种陋习也不例外。相反这一时期,这种文化现象的发展程度甚至比之前宋代缠足的程度更高、规模更广泛。

文学作品是当时社会风俗最直接的反映,而元杂剧又是代表元代文学的最高成就。在元杂剧中,绣鞋、脚之类的词语经常出现。像白仁甫的《裴少俊墙头马上》“塵金莲红绣鞋,荡湘群鸣环佩,转过那曲滥之西。”

王实甫在其传世名作《西厢记》中写到的“休提眼角留神处,只这脚跟儿将心事传”除此之外,这一时期金莲也成为了对女性小脚的另外一种称呼。而且金莲这个词汇在文学作品中也得以大量出现。

关汉卿在《一半儿题情》中写到“云鬓雾鬓胜堆鸦,浅露金莲簌绛纱。”浅露金莲就是对当时妇女缠足的一种描绘。此外还有张可久的“仙客玲珑玉树,佳人窄素金莲。”窄素金莲就是对当时妇女缠足现象记载的又一例证。

到元末时,社会上不仅缠足的现象大量出现,甚至社会上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也已经越来越盛行。甚至出现了有“近年则人相效,以不为者为耻也。””的价值观念。

元代缠足有很大发展,缠足习俗已经普遍形成,但此时社会上仍有一定数量的女性不缠足。

在地理上一部分妇女仍然选择不缠足,《南村摄耕录》中记载“浙西之人,以草为履而无跟,名曰鞍鞋,妇女非缠足者通曳之。”这里就明确记载了在浙西地区就仍然有一部分人不缠足。

在民族上,绝大多数蒙古妇女由于民族关系受缠足习俗影响不大,也是不缠足的。

在安西榆林窟所刻画的壁画中进香的蒙古贵族妇女所产鞋子式样是与“男子相同”。此外元代妇女缠足的标准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

脚的纤小程度明显要比宋代的尺寸和形状要小。萨都剌的《咏绣鞋》就有“罗裙习习春风轻,莲花帖帖秋水擎,双尖不露行复顾,犹恐人窥针线情……”可以想见这一时期妇女缠足是多么的纤细。

五代时期中国有了最早的有关妇女缠足的记录,由此也拉开了中国妇女缠足的漫长历史进程。北宋时期妇女缠足时有出现并且成为当时文学的主要载体一一宋词记录的重要内容之一,此后南宋时期缠足作为一种文化现象逐渐发展、流行。

并且带有明显的渐进性、阶级性和一定的不规范性。至元代缠足逐渐为中国古代妇女所接受,并且在社会上出现了所谓的以不缠足为耻的社会观念和审美标准,应该说缠足是在五代至元处于形成期。

并最终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和伦理纲常教化的深入,在明清时期走向了它的“鼎盛期”。